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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如附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3-25 17:02

    1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5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請於期限內持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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