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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問答集

    替代役役男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12 13:39

    一、一般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其投保單位為內政部役政司,保險費由內政部役政司負擔,凡應徵服替代役役男應憑徵集令影本,於入營前向投保單位辦妥全民健保轉出手續,轉出日期為入營當月份,原健保IC卡不必繳回,請攜帶入營繼續使用,並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二、尚未辦理是項健保轉出手續者,請至所屬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在營證明書,聯繫家屬儘速向原投保單位依前項規定辦理。
    三、役男驗退及退役(含提前退役)者,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辦理轉出手續,依健保法第29條第2項規定:投保當月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轉出)當月免繳保險費。故當月(全月)健保費應由役男繳納,請役男依下列證件逕依適當身分向投保單位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加保(轉入)手續。
    1.替代役役男入營驗退者,憑驗退證明單(內政部役政司出具)辦理。
    2.停役(因病或因案)及退役(含提前退役)者,憑停役函、退役(提前退役)證明書(內政部出具)辦理。
    四、研發替代役役男於第1、2階段服役期間參加全民健保,其投保單位為內政部役政司 ,保險費由研發替代役基金負擔。役男於第3階段服役期間,其相關保險事項,依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其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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