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戶籍地區公所兵役單位受理申請。 1.調查審核表。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3.申請人印章。 4.戶籍資料。 5.符合家庭因素替代役要件之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配偶懷孕診斷證明書、撫卹令等相關資料)。 6.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親屬行之,代理人應帶身分證、印章及申請人親筆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