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替代役業務

    申請服替代役符合宗教因素要件者,應備證明文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1-01 00:00
    各戶籍地區公所兵役單位受理申請。
    1.調查審核表。
    2.申請人身分證。
    3.印章。
    4.自傳。
    5.理由書。
    6.切結書。
    7.政府立案宗教組織或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
    8.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親屬行之,代理人應帶身分證、印章及申請人親筆委託書。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