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113年1月1日起,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者,回復一年常備兵現役徵集,分別為8週入伍訓練及44週部隊訓練;替代役體位者,服一年替代役。
二、 配合國家常備兵員額需求及不影響國軍兵員補充,94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須符合家庭因素或宗教因素條件方得申請服替代役,役期分述如下:
(一) 常備役體位:
1、 家庭因素替代役:1年。
2、 宗教因素替代役:1年2個月。
(二) 替代役體位:家庭及宗教因素替代役,役期均為1年。
三、 一年期義務役薪資(以二等兵為例)包含薪額及專業加給,入伍訓練期間支領薪額10,550元,入伍訓練結訓合格後,核發專業加給10,800元,合計21,350元,政府另外負擔軍、健保及主副食等費用計6,419元;替代役薪俸自服役之日起至屆滿六個月之當月末日止,依義務役二等兵之薪給,自服役滿六個月之次月起,依義務役一等兵之薪給。
四、 因應役期調整並考量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相關單位已制定彈性修業措施:
(一) 內政部訂定「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作業規定」(https://gov.tw/SXs),在學役男有意願於寒暑假休學1年入營服役者,可於規定時間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 教育部發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https://reurl.cc/nrLgE1),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有意申請者,可查閱各校規定並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五、 在兼顧役男權益前提下,將國民服義務役期間視為個人職涯的一部分,國防部制定「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服役期間由政府按月為役男提繳6%退休金,個人也可以在6%範圍內自願提繳,併同儲存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役男職涯退休所得。
六、 有關94年次以後役男服役相關資訊,可參考「國防部網站-重要政策-1年期義務役專區」,網址:https://gov.tw/v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