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學校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由其就讀學校以公函造冊並檢附護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役男應至「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網址:https://www.ris.gov.tw/military-abroadStudy/app/AbStudy/notice)列印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持憑出國;核准出境者,其出境期限至核准期限截止日,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依規定「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