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身高體重不符現役標準時,必須於接獲徵集令後,入營前,始可提出申請複檢,其程序為: 役男檢具任何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複檢,經區公所審核符合後,即安排至本府委託之醫院檢查,本市徵兵檢查會依據檢查結果重新判定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