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役男持身分證、徵兵檢查通知書及最近3個月內彩色半身脫帽相片1張,於通知書指定時間內,至指定檢查醫院之健檢中心報到受檢。
二、檢查:役男受檢之各科檢查,應依役男體檢作業程序辦理;役男受檢時,各科醫事人員均應核對身分證照片與役男本人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頂替。
三、體檢後:
(一)醫院於完成各項檢查後10個工作日內,將役男體格檢查表送回直轄市、縣(市)政府,並由戶籍地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會於適當場次判定體位。
(二)判定免役或替代役體位案件,除身高、體重或身體質量指數符合替代役及免役體位者外,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會於判定體位前,應送中央役男體位審查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