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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員徵集問答集

    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或停止訓練,其體位如何處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9-10 16:04

    (一)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30日內予以驗退或停止訓練離營。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或停止訓練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依體位區分標準規定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役男。
    (二)82年次以前(含)出生之役男驗退或停止訓練後,體位判為常備役或替代役體位者,需再徵服替代役,役期1年,原入營天數可折抵役期。83年次以後(含)出生之役男判定常備役體位,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原入營天數可折抵役期;判定替代役體位者,需徵服12天補充兵,原入營天數不可折抵役期。判為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屬體位未定者,應再複檢一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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