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男子必須15歲以前出境台灣移民國外,才可辦理僑居身分加簽。自台灣移居國外的男子,於符合下列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得向領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護照逕為僑居身分加簽:
(一)須於年滿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國外。
(二)持有效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三)取得僑居國有效永久居留權。
(四)在國外居住累計滿4年。
(五)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六)於接近役齡16歲之年1月1日至18歲之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每年累計未超過183日者。並且,屆役齡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尚未具有上述(三)、(四)及(五)項條件前,必須未曾入出境台灣。
有關僑居身分加簽方面問題,可以直接向僑務委員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我國駐外館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