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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禁役證明書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4-08 15:34

    役男因一罪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在監執行滿三年,由本人或其戶長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禁服兵役。
    1.申請禁役,除身分證、印章外,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判決書、執行指揮書及在監(出監)證明。
    2.役男經核定禁役,由戶籍地區公所核發禁役證明書。遺失者,可向各區公所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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