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於基礎訓練結訓,再經需用機關施以1至12週專業訓練後,即分發到服勤單位服勤,其分發服勤單位之標準與方式,由各需用機關於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中明訂(或另訂),依各需用機關之需求,參酌戶籍地配合專長以基礎與專業訓練成績為標準,或填志願或兼採抽籤等方式,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