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優先分發或調返戶籍地或附近地區(以下簡稱戶籍地)之服勤單位(處所)服役: (一)役男服役期間父或母死亡。 (二)役男入營前父母雙亡,服役期間共營生活之祖父或祖母死亡。 (三)役男歸化本國國籍。 (四)役男具本國國籍長期僑居國外,不諳本國語言及文字 (五) 役男與同戶籍之兄弟姊妹二人以上同時服役,各人之賸餘役期在二個月以上,且均未於戶籍地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