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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服役時發生意外或生病造成死亡或傷殘時,如何照顧以上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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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代役役男死亡本處在接獲役政署死亡通報後,即代為發給內政部長1次慰問金:因公死亡150萬元、因病或意外死亡50萬元。
二、本處在接獲役政署傷殘通報後,即發給部長1次慰問金:因公壹等殘100萬元。因病、意外壹等殘4萬元。因公貳等殘14萬元。因病、意外貳等殘1萬元。因公參等殘6萬元。其他殘等均發放1萬元。
三、若替代役傷殘退役人員合於榮家就養之條件,本處每年3節春、端、秋)並發放部長慰問金(未領團體意外保險理賠者:全身癱瘓者每節6萬元、半身癱瘓者每節3萬5000元、壹等公殘除全癱、半癱以外傷殘人員每節2萬5000元、其他傷殘人員每節1萬3000元;領有團體意外保險理賠者:全身癱瘓者每節4萬元、半身癱瘓者每節2萬元、壹等公殘除全癱、半癱以外傷殘人員每節1萬5000元、其他傷殘人員每節3000元安養津貼;安養津貼(併三節發給)全身癱瘓每月7000元、半身癱瘓每月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