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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問答集

    替代役役男之驗退處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1-01 00:00
    一、替代役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替代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30日內予以驗退。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替代役役男。

    三、替代役役男驗退後體位判為免役體位者,免役;民69年次以前之替代役體位役男,依兵役法第17條規定,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者轉服補充兵役,受為期12日之軍事訓練;屬難以判定體位者,應再複檢1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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