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年高雄市兵役處、後備指揮部及相關民間團體推行市政工作暨公益活動實施計畫(附檔)
- 附註1:本計畫經費由高雄市兵役處相關預算支應,並配合會 計年度,受理申請至本(109)年11月15日止(活動辦理日應為11月30日前),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
- 附註2:申請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欲與本處成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文件表明身分關係;本案補助成立後,本處將依法主動公開申請人前開揭露表件,供公眾線上查詢。
- 為響應防疫新生活運動,活動進行時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措施(勤洗手、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佩戴口罩)及實名(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