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1:本計畫經費由高雄市兵役處相關預算支應,並配合會計年度,受理申請至110年12月15日止,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並於次(111)年1月5日前送件核銷。
◎附註2:申請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欲與本處成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文件表明身分關係;本案補助成立後,本處將依法主動公開申請人前開揭露表件,供公眾線上查詢。
◎附註3: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各項規定辦理集會,滾動式檢討防疫措施 (自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應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